黄南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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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将于施行。为了贯彻落实这一法律规定,近日,黄南州地震、建设、教育、卫生等单位决定自,我州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将提高抗震设防标准,按烈度8度设防,各部门将抗震设防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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