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西宁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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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从4月25日起,西宁市将执行200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
据统计,2008年度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893元。依照此标准,西宁市200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由此前的(2007年社会平均工资2181元×110%)2399元调整为2582元。具体缴费标准为:按4.2%标准缴费2582元×4.2%×12个月=1296元;按8%标准缴纳2582元×8%×12个月=2484元;大额救助为每人每年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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