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农村牧区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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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近年来,海西州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牧区医疗救助政策,实施分类救助,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的覆盖面。对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精简下放人员门诊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年每人18元提高到40元,五保对象由80元提高到180元;享受医疗救助人员补助参合金由每年每人10元提高到20元。再次提高住院费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报销比例2000元以下补助50%,2000-4000元报销60%,4000以上补助70%,大病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6000元。救助对象无能力支付住院首付金的可垫付1000-2000元,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人每年给予100元的定额补助。自2004年实施农村医疗救助以来,累计落实资金1099万元,支出救助金527万元,救助5157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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