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全力打造河湟流域特色农牧业百里长廊
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乐都)示范园建设步伐。坚持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立足乐都县农牧业资源,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区域性差异,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合理进行区域布局,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全力做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乐都)示范园的建设工作,努力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乐都)示范园建设成集科技示范、技术创新、辐射带动、信息交流、技术培训、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生态型、综合性农业示范园区。2009年,核心区内重点实施好50栋高性能温室建设、温室太阳能利用、百亩大樱桃示范园、设施农业无土栽培示范、1200吨恒温保鲜库及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乐都丰源仔猪繁育场扩建、乐都福乐生态养殖基地续建工程、乐都容生生猪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青海天露乳业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基地二期工程、生猪养殖场沼气综合利用、示范园区道路及园区培训中心等项目。继续做好在建、在批、在谈项目的***服务,确保引进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加强园区建设宣传推介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乐都农业信息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吸引更多的企业、科研机构、农牧业经济合作组织、民营资本等参与园区建设,特别吸引杨凌国家级高新农业产业示范园内的企业落户乐都。
突出发展特色种植业。按照优质化、规模化、品牌化的要求,促进生产要素向特色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推动特色农业快速发展。按照一川两山的区域布局,川水地区作为特色农业主产区,着力发展大蒜种植、温棚蔬菜、大樱桃等;沟岔地区重点发展露地蔬菜、地膜洋芋、饲料玉米等;山区重点推广全膜洋芋等,力争使山区乡镇洋芋种植面积占全县洋芋总播面积的80%以上。按照抓川、进沟、上山的思路,今年继续加快设施农业建设,新建温棚3000栋,使温棚总量突破4万栋。进一步扩大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使全县无公害蔬菜面积突破4万亩。继续认真实施好百万株大樱桃和百万株花椒基地建设工程,今年完成大樱桃栽植20万株,育苗5万株,栽植花椒20万株。到2012年,全县特色种植面积达到35万亩,其中单种蔬菜面积11万亩,大蒜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地膜洋芋面积3万亩以上;日光节能温棚5万栋,蔬菜总产量达到54万吨,蔬菜总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45%以上。
做大做强农区畜牧业。按照突出生猪、发展牛羊、稳定鸡禽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乐都县发展畜牧业的有利条件,结合扶贫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大力发展生猪、肉牛羊、奶牛、家禽和水产养殖,着力实施良种工程,积极发展饲草料及饲料加工产业,推动畜牧业扩大规模,提质增效。以天露乳业千头奶牛良种养殖场、丰源万头仔猪繁育基地、福乐生态养殖场为龙头,确定川水有条件的乡镇为养殖基地,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户养殖奶牛、生猪等,形成规模,提高效益。到2012年,全县建成各类基地 71个,其中千头猪场30 个,万头猪场8个,肉牛羊育肥基地20个,奶牛养殖基地 6个,万只家禽养殖场 6个;各类畜禽饲养量达到 210万头(只),其中生猪75万头、羊 52万只,牛5.6万头,家禽 70万只;畜牧业产值达 6亿元,畜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 28%。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依托本县农产品优势和自然资源,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蔬菜保鲜加工、脱水蔬菜生产、洋芋淀粉加工、乳品及肉制品加工等一批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农畜产品转化加工能力,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抓紧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乐都)示范园,使其尽早发挥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作用,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不断培育和壮大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协办、市场运作的方式,支持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农牧业科技人员、经纪人和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协会,开展生产合作、市场营销、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农畜产品加工合作,提高农民专业化、规范化生产和参与市场竞争的组织化程度。到2012年,使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的比例达到50%以上。同时,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尽快形成县、乡、村三级信息平台,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科技、市场信息服务。
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力度。按照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的思路,以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大力开展生产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实用技能水平。重点支持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精深加工、产品安全、农业节水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推广工作,抓好人参果、小乳瓜、草莓、彩色太空辣椒、架豆等名特优稀新品种的引进和示范推广工作;继续大面积推广大樱桃、西甜瓜、樱桃西红柿等名优品种,形成规模种植。同时,进一步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商标注册工作,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联营、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使农村土地向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等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乐都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