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法5月1日起实施西宁启动宣传月活动
3月31日,由西宁市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中心广场举行,来自西宁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两千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这标志着全省新《消防法》宣传月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2008年10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原来的《消防法》相比,新修订的《消防法》的亮点是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新的消防工作原则。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新《消防法》,省消防总队计划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确定四月为《消防法》宣传月。期间,全省消防官兵、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将统一行动,积极参与到学习、宣传《消防法》教育活动中,以消防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展出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等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家庭、寺院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消防安全,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