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出台30项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市场主体新一轮创业创新,海南州工商局经过多方调研,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制定五个方面30项优惠措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降低登记门槛,放宽登记限制。放宽企业注册资本(金)、企业名称冠名的条件和经营范围的限制,下放企业登记权限。在年检中除应规定进行年度审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免交年检审计报告。对于以后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依企业申请,延长出资期限至2009年底。免收2009年度各类企业注册登记费,包括各类企业设立、变更、年检费,预计年内免收企业注册登记费超过15万元。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资金瓶颈。鼓励股权出质登记、鼓励组建企业集团、支持公有制企业改制,大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要发挥工商部门动产抵押登记职能的作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对手续齐全的企业予以当场登记、即时办结。农牧民到集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区域内摆摊设点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对依托农家院落创办农家乐的,免收登记注册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供全程服务,实行零收费、零处罚。
三是强化指导服务,完善帮扶措施。对省、州为扩大内需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企业申办项目进展情况,主动及时提供指导;深入开展红盾帮扶工程,对州重点骨干企业涉及工商事务方面的问题,通过约谈服务、专人指导,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为企业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工商登记信息资源优势,客观反映区域内经济结构、产业优势及经济规模等综合情况,科学分析市场主体发展动态,形成有价值的数据分析报告,提高利用工商登记信息服务决策的水平。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实施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综合监管、责任到人的片区监管责任制,下移工作重心,消除监管盲区,重点对涉及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业,特别是乳制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加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企业信用信息体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帮助、引导民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开展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守信程度好的企业减少巡查频率,免予日常检查;按照国家实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目标的要求,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工作。
五是提高行政效能,推行行政指导。采用行政建议、行政告诫、行政提示、普法宣传等手段,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加强事前预防。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2009年底,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缩短办照时间,全面提高登记效率,在登记中实行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简化登记程序,实行企业登记咨询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首办责任制,在企业应提交文、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时间由法定5日缩短为当日办结,其他设立和变更登记申请均由法定30日缩短为3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