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关于表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自2003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作为创优发展环境、改善投资条件、提升综合竞争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作为提高市民健康水平、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来抓,认真规划,精心实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效。在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增绿量、建精品、创特色的工作思路,城市绿化总体水平逐年提高,城市绿地布局日趋合理,市政设施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更加鲜明,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截至2008年,全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达到2657公顷,绿地率为35%;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2719公顷,绿化覆盖率为36%;公共绿地面积为811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57平方米。
2008年9月,西宁市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西宁市的城市绿化工作获得国家最高荣誉,向全市人民兑现了庄严的承诺。
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创齐了人心,创大了名声,创响了品牌,创好了环境,极大地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管理,极大地促进了干部群众思想解放、观念更新,极大地锻炼和造就了干部队伍,提高了市民素质和生活质量。在创建活动中,西宁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立足全局,密切协作,扎实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全市上下增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加快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西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等20个单位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师健等50名同志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开拓创新,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西宁市委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0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