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琳副市长对全市专项资金争取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姚琳在全市专项资金争取工作会议上作了***,在充分肯定去年全市争取专项资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就进一步做好今年的专项资金争取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专项资金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在我市自有财力不足、保障能力弱的现实情况下,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缓解财政供需矛盾,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争取上级部门的专项资金。争取资金工作不仅是西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对各区县、各部门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一种考验。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增强专项资金争取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等有利机遇,认真研究政策,立足我市实际,找准切入点,早谋划项目、早汇报衔接,真正做到思想重视、工作到位、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切实抓好争取专项资金的各项工作,确保争取专项资金增长30%以上。
二是认真研究政策,把握专项资金争取方向。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加强研究,吃透政策,充分了解和准确把握国家和省上的支持重点,力求在国家和省上支持的政策中找到争取项目的切入点。要重点在三农和民生工程、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工程、企业自主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文化教育事业等领域多争取项目、多争取资金。要紧盯住中央和省上的投资导向,使申报的项目与国家支持的领域和投资方向紧密衔接,确保一批项目顺利进入国家的盘子。要从西宁是省会城市首位度高、承担为全省服务的特殊性因素研究,向省上提出针对性强的重点项目,提高争取省上专项资金的成功率。
三是加强项目储备,扎实做好项目的编制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项目库建设,筛选储备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有规模、上档次、竞争力强的项目。从项目筛选、编制建议书到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等,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据和项目申报程序办理,要使项目编制达到申报的深度和审批要求,必要时也可以邀请项目管理部门的专家进行指导。对项目库要实行动态管理,梳理现有各类项目,根据目前的政策和投资方向随时清理过时和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补充调整新项目,确保项目适时对路。对鼓励类的项目要加快推进,对允许类的项目要积极争取,对限制类的项目要调整改进,进一步完善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工作机制,提高项目工作水平。
四是切实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对于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各区县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对本地区、本部门不能协调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市领导汇报,不能出现项目申报拖延、耽搁等现象。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改委、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部门的协调优势,积极主动,做好协调、指导等综合服务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在具体操作中要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五是加强项目管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截留挪用和贪污浪费的,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那些责任心不强,既不能认真履行责任,又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挤占挪用、挥霍浪费专项资金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是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兑现奖补经费。今年,市上继续将争取专项资金目标列入区县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各区县、各部门也要实行目标管理,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逐级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部门,确保完成。市财政对争取专项资金的重点部门要在业务经费上继续给予倾斜;对专项资金争取效果明显的单位,年终根据实际工作效果给予必要的经费奖励。同时,继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准备和项目库建设工作。各区县政府也要对项目的准备、项目的报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本厅秘书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