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地区社会救助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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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一是对全区16227户39437名低保对象按时足额发放1-2月救助资金共1308.53万元,其中按月人均106元的补差标准,发放低保金835.78万元;按月人均55元的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433.8万元;按月户均12元的标准,发放燃气补贴38.95万元;二是对城市低保家庭中的特殊困难人员进行了慰问。共慰问低保对象74户,发放慰问金28900元和价值2300元的慰问品;三是为39437名低保对象按人均15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591.56万元。
(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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