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开展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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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管理,防止滥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自2008年12月25日起,黄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专项检查,对经营企业2008年所经营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品种、来源、流向以及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等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全州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2家,经检查,大部分药品经营企业能够按规定依法经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对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未严格按照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已当场责令其进行整改。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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