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中院积极安排部署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12月17日,果洛中院召开全州法院会议,研究部署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会议分析了我州法院执行积案的现状。各县法院与中院执行局汇报了执行积案情况,并详细核对了执行积案数,划分出有财产可供执行和无财产执行的案件数,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要求在明年6月中旬前执结。
会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指出,法院执行工作事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事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执行不公、执行不力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影响,当前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他强调,全州法院广大执行人员要引起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对列入清理范围的案件,要逐案件立定承办人、定执行期限、定督办领导、定奖罚、包案执行的清理积案工作机制;建立每月清理执行积案排位通报制度。各县法院于每月20日前报送积案执结情况,中院每月公开通报一次清理积案工作进展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理积案力度。充分利用民诉法规定的各项强制措施,采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挂牌督办等方式,排除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各种非法干扰,使清理积案工作取得成效;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加强新闻宣传和反馈。各县法院和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和反馈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展情况,大力营造清理执行积案的良好氛围。
为了加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州委政法委与中院联合制定了《全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各有关单位。在会上中院执行局局长宣读了《全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
最后,中院主管院长与各县法院院长签订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