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县采取六项措施全面治理出租客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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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一是成立由出租车司机代表和出租车行管理人员组成的城市交通工会委员会,对出租车行经营管理进行民主监督;二是出租车行除每车每月收取70元的组织化管理费用,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三是出租车行收取的3000元风险保证金全部退还给出租车业主,以后不再收取;四是统一给出租车安装计价器,安装费用由城市交通工会委员会参与,会同物价、交通等部门询价、协商后确定。计价收费标准由交通部门拿出意见,物价部门审核后召开听证会确定。五是所有车辆必须参保,但保险公司由出租车业主自行选择,运管部门和出租车行不再统计指定;六是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和整治力度,出租车行要切实搞好优质服务,为全县客运车辆营造良好的营运环境。
(乐都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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