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西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12月1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包福元、副主任聂纹、韩聆、祁美尧、马援中、陈正印、朱华萍、高玉梅、杨宝林、秘书长罗明宝及委员共33人参加了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副市长韩建华、市政协副主席雷占元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雅频、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卜青海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西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关于《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说明,关于补选西宁市出席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有关辞职事项的说明,审议了《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西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西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1月18日至21日在西宁举行,会议补选了西宁市出席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还传达了市委常委会议研究人大工作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包福元就贯彻市委常委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提出了要求。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要更加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每年做成几件实实在在有利于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大事,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更加自觉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加自觉地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更加自觉地履行好组成人员的职责,使市委对人大工作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力争使我市人大工作届届有发展,年年有进步,走在全省地方人大工作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