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切实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监管
海东地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至今,参保人员共计达到126.3万人,累计报销医药费9657.4万元。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海东地区卫生部门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基金监管。
一、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重点加强票据审核管理,认真学习真假票据辨认方法,做到熟练掌握运用财务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技能,切实发挥好财务工作在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方面的作用。
二、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工作。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住院结算单、单病种质量控制措施、超标准收费、冒名顶替、出具虚假外伤证明、伪造住院凭证、收据,造假报销,骗取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资金等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各乡镇报销凭证的检查,特别是对报销医药费数额较大的单据进行抽查,严查虚开***冒领资金以及将门诊病人收治为住院病人进行报销等方面,做好对参合群众住院报销的回访调查工作。对9月份起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进行一次全面的筛查复审。
三、加强基金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各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广大参合群众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方面有关法律政策意识,形成依法规范行医、严格执行政策的良好氛围,确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合理、高速、安全支出。
四、加强部门协作,接受各方监督。一是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各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监督投诉电话、投诉信箱,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参合群众,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三是健全完善定期审计制度。各县每年组织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使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和支付办法及相关的工作程序不断完善,防止产生新的基金风险。四是卫生部门、监察、纠风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联合检查,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基金损失,或者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滞留、截留和套取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