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问题及建议
一、 现状
海东地区总耕地面积314.86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近40%,人均耕地2.4亩。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转移和种粮比较效益的下降,海东地区认真研究并着力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意见》,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流转原则、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要求。各县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机构,制定符合实际的办法和方案,地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建立土地流转奖励基金,对流转双方给予奖励补助。同时,在高原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中,引进龙头企业、经营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土地经营权承包,进行规模集约经营。“十一五期间,全区土地流转面积计划达到31.6万亩,目前已流转16.18万亩。
二、问题
土地经营权流转普遍受到群众欢迎,但群众也有一些顾虑。一是怕失去土地承包权;二是担心接转方经营不善,难以收回租金;三是担心接转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四是担心离开土地后的生存保障问题。同时,接转方也有“三怕,怕政策有变,投入难以收回;怕与流转方产生矛盾纠纷;怕贷款担保难,缺乏资金投入。
三、对策建议
大力宣传国家稳定的土地政策和保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有效整合各项惠农政策资金,进一步加大改善民生的投入,扶持与农民建立合理利益连接机制带动能力强的企业、经纪人,鼓励农民入股经营;在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基础上,适度增加统的功能,在适当提高残疾人、五保护生活补助标准的同时,土地经营权由村委会负责流转,保障合法权益,稳步提高生活水平;建立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及时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组织有序劳务输出和农村劳动力长期稳定就业,促进土地流转;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拓展保险覆盖面;允许农村宅基地合理流转,使其合法化;进一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延长补助周期。
(地区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