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出台惠农新政策吹响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号角
●允许农民通过不同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使用权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社
●两年左右建成农业担保体系
●实行农村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
●3年内彻底完成三县16个居住分散、条件恶劣村农户异地搬迁
11月12日,西宁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8项措施,吹响了推动西宁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号角,也为建设更加繁荣、美丽、宜居的青藏高原现代化中心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后,西宁市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将坚持以工业带动农业,以城镇带动农村,以市场带动农民,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和经济支柱,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建成全省综合实力最强县,把湟中县建成全省绿色农业大县和旅游观光大县,将湟源县打造成为全省农区畜牧业养殖示范县和特色经济强县。
到“十一五末,力争三县生产总值占西宁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37%;县域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大通县和湟中县年均分别增长15%,湟源县增长14%;三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7%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1%以上,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4000元。
《意见》指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和机制,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使用权入股组建股份合作社;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护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建成农业担保体系。
到“十一五末,优质农产品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重稳定在80%左右;在西宁三线地带及三县城镇周边等区域,大力发展和提升以蔬菜、畜牧养殖业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和设施农业,使三县设施农业总量达到5万栋,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4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60万吨;积极规划建设千头牛场、万头猪场、十万只禽场等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和良种畜禽繁育基地。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信息网络,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服务,力争45%的乡镇农技部门上网。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十一五末,力争达到“一村一社或“数村一社。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每年各县完成40个以上村的规划编制。
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发展,重点发展大通县北川工业带、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湟源县大华工业园,培育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从2009年开始,三县各选1个到2个基础好、条件具备的乡镇,开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选择若干个村,开展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经营、产业集中发展的“三集中试点。重点推进大通桥头镇、城关镇,湟中鲁沙尔镇、多巴镇,湟源城关镇、大华镇等中心城镇建设。提高农民劳动技能,每年培训人数达到1.5万人以上。
农村教育医疗卫生事业中,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实行农村免费中等职业教育;保障农村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福利,稳定人才队伍;加快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力争在3年内彻底解决三县16个居住分散、条件恶劣村农户异地搬迁,到“十一五末,基本解决15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此外,在提高村级运转经费的同时,逐步提高村干部报酬,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年度报酬标准按各县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最低标准确定。
另外,就《意见》的8项措施,西宁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明确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