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惠及农牧民计生家庭
自2003年,国家和省上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和“奖励扶助”政策以来,我州将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与切实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紧密结合起来,将人口计生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出台,使人口计生工作步入了更加正规和良性的发展轨道,工作思路和方式的转变,使计划生育工作找准了工作切入点,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被广大群众誉为“德政善举”。
利益导向机制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及计生部门高度重视,将利益导向机制摆在重要位置,把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做为为农牧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奖励优惠政策;加强奖励扶助宣传工作,计生工作人员以对党、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奖励扶助人群的奖励资格反复审核,做到不错报、不漏报。历经几年艰苦努力,“两项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起了“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做到了取信于民,使之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截至目前,全州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牧民家庭累计达到691户,发放奖励金207.3万元;主动放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牧区少数民族家庭累计达到554户,发放奖励金166.2万元;奖励扶助对象有1112名牧民,发放奖励金308万元。对36户独生子女及双女户死亡伤残家庭发放了7.96万元扶助金。
实践证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