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西宁举行
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9月23日上午在西宁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福海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青、郭汝琢、刘春耀、昂毛,秘书长蔡德贵及常委会委员40人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春耀作关于《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保护青海湖流域的生态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对有效遏制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有效保护和建设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促进环湖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刘春耀在报告中建议:
出录音:(一、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教育,促进环湖可持续发展;二,切实保护好现有的草地植被,逐步恢复环湖原生态;三、合理利用水资源,确保湖水正常补给;四、处理好保护环境与发展旅游业的关系,实现生态保护和旅游业繁荣的双赢;五、尽快制定配套办法,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录音止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阳作了关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的报告。
出录音:(全省法院要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独立地位、独特视角和朴素的价值观,正确处理人民陪审员立足本职与胜任兼职、行使权利与提高能力、履行职责与搞好保障的关系,重视发挥在特殊案件审判中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和独特视角;要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对长期确实不能参审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必要的调整,尽量选用群众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加陪审活动的人员,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生机与活力。)录音止
会议还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马伟作关于提请本次会议人事任免事项有关情况的说明。会议书面印发了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副省长邓本太、省政协副主席韩玉贵、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阳、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