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狠抓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
今年以来,针对副食品价格上涨较快、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持续走高的实际,黄南州民政部门积极应对措施,妥善安排好城镇低收入居民的生活,确保其生活水平不降低。
一是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在元月份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发15元临时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新下发的《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落实城镇低保对象提高保障标准工作,将城镇低保标准统一再提高15元,并从7月份开始执行,实行城镇低保提标后,保障标准将由现行的183元提高到198元。农牧区低保方面,上半年完成每人60元提标资金的发放工作,近日已将下半年低保金及每人增发的120元资金集中到县级帐面,待农牧区低保动态调整全部结束后,于十月份左右发放到调整后的低保对象手中。通过落实临时补贴和城乡低保提标政策,有效保障了城镇低保家庭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共为222人予以农村医疗救助,救助资金82.94万元;为25717名救助对象代缴新型合作医疗个人自缴参合金51.43万元。认真执行8月份新调整后的城镇医疗救助政策,正在抓紧准备按新标准落实低保对象门诊和住院费救助,建立低收入家庭临时医疗救助政策。通过以上工作,向实现“病有所医”的目标又迈出了一大步。
三是加大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力度。全州共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农牧区低保户57户233人,在动态管理中调整180户529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162户223名城镇低保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取消106户296人低保资格,并且启动了城镇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促进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