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退耕还林工程成效显著
海东地区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落实,全区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为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扩大劳务输出,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到目前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草)236.72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89.32万亩,周边荒山造林136.2万亩,封山育林11.2万亩。工程建设覆盖全区六县,94个乡镇,1025个村。涉及14.22万户,63.7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40.5%。退耕还林工程累计投入资金93283.8万元,其中,种苗费11835.83万元,生活补助10180.996万元,粮食折现71266.972万元。
一是林草植被逐年增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全区林草植被得到有效恢复,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1348平方公里。全区森林覆盖率由“十五”期末的20.19%上升到24.9%,提高了4个百分点。
二是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农区畜牧业健康发展。随着退耕还林工程逐步深入,坡耕地面积逐年减少,退耕区农民广种薄收的传统习惯得到彻底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特色种植和作物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加大,全区特色优势作物面积达223.03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79.6%,形成了“两大优势、八个特色”的特色农业发展格局。建立近40万亩林草间作基地,按每亩年产草1500公斤计,可年产鲜草60万吨,退耕区草产业悄然兴起,一批以利用退耕还林地种植优质牧草进行“舍饲圈养”为主的庭院式养殖乡、村和大户借助草资源发展畜牧养殖业。全区畜牧业总量明显提高,年饲养牲畜447.65万头只,其中草食畜饲养量307.87万头只、生猪139.78万头,年出栏各类畜禽394.17万头只。
三是群众现金收入显著增加,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八年间,退耕户获得生活补助10180.996万元,户均715.96元,人均159.6元;粮食折现71266.972万元,户均达5011.7元,人均1117.4元。退耕农户从中得到实惠,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四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快速发展。遵循“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允许经营权依法继承和转让,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目前,全区有造林承包大户183户,承包面积37万亩,已造林30.16万亩,全区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发展势头强劲。
五是富余劳力得到转移,劳务经济效果明显。由于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富余农村劳动力相对增多,走出山门从事劳务输出和二、三产业成为退耕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仅2007年全区农村劳务输出49.1万人(次),农民人均劳务收入1269元,其中退耕区劳务输出占劳务输出总量的40%以上,劳务收入占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
(地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