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积极创建全省计划生育标兵县
2005年以来,同仁县已连续三年有效巩固全省计划生育“红旗县”成果,为进一步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创建全省计划生育“标兵县”,同仁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印发了《创建全省计划生育“标兵县”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措施及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要求县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委会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是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
三是县、乡党委、政府要年内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不少于3次,并针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薄弱环节、薄弱地区,积极出台相应工作措施,年内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实事不少于3件。
四是县、乡党政领导要不定期深入村社进行督查,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步子不乱、方向不偏,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位,计生干部专职专用。
五是出台奖优免补等优惠政策。“少生快富户”和“奖励扶助户”自2008年起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体检标准不低于150元/人。对同仁户籍1984年以后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双女户(间隔满4年)的农牧民家庭,其子女2008年以后考入本科院校的进行学费补助,独生女户家庭一次性补助本科3000元、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补助本科2000元、双女户家庭一次性补助本科1000元。对2008年第二个孩子年满10周岁,间隔满4年的农牧民双女户家庭给予一次500元的奖励慰问金。
六是加大投入力度,在保证省、州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题经费足额到位的基础上,年内计划生育工作县级财政投入要达到162万元。各乡镇年内投入到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经费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达到5000元,人口在5000人以内的达到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