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提出乡镇干部每年进村入户不得少于90次
近日,西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为了切实加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解决在少数乡镇和个别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纪律涣散、长期不进村、不驻乡以及铺张浪费等问题提出《意见》。
《意见》强调全市乡镇干部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尽心尽力履行工作职责,每年在乡镇住宿不得少于180天,进村入户不得少于90次。各区县要对乡镇干部工作任务进行细化,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分工。每人要联系一个村、1至2名党员和1至2名贫困户,经常指导村“两委”工作,帮助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禁乡镇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严禁奢侈浪费、挥霍公款、用公款吃喝和消费娱乐;严禁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敛财;严禁公款旅游。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配备移动通讯工具、住宅电话、家用电脑,报销或变相报销电话费;不准工作时间打麻将、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节假日和汛期、森林防火期、地质灾害期等,乡镇机关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并由一名乡镇领导带班,负责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群众信访接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