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安排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4月25日,海东地区召开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对今后的工作认真安排部署,积极提出六项措施进一步狠抓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家庭、学校、单位和社会教育在诚信建设中的作用,通过深入浅出、生动形象的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认识到诚信是立人之本、兴业之要和为政之道。各行各业结合自身工作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广泛开展“诚信兴业、文明服务”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各级各类学校把培养学生的诚实守信作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开办专题专栏,大力宣传信用建设的重要意义,表彰守信典型,弘扬诚信正气;对社会上出现的不道德、不文明、不守信行为,加大曝光力度,促使一些社会信用较差的行业和单位尽快改变面貌。
二是大力推进信用政府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公务员的诚信问责制,建立公务人员信用档案,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相关制度的奖惩。继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通过政策咨询、决策听证、服务承诺、投诉热线、新闻发布等形式,及时将企业和群众关心的事项向社会公开,从快落实公众对政务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清理审批事项,依法设定和规范实施行政许可,保障行政行为合法规范,不断增强政府在全社会的公信力。
三是大力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机构在全区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在各自执法管理职责范围内,加快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咨询等社会化网络体系,积极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依法公示企业的信用信息,促进企业信用监督约束激励机制的加快形成。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要求,加快研究建立行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整合现有行业、部门社会信用资源,利用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系统,对企业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四是加快建立信用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坚持行政性惩戒、法制性惩戒和市场性惩戒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在维护信用秩序中的职能作用。采取记录、警告、处罚、取消市场准入,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监管手段,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使不良信用者和不良行为真正受到社会的遣责。各类金融、商业、社会服务机构根据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的好坏,在金融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给予不同的待遇。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制假贩假行为和计量不实行为,特别是对偷逃税款、恶意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等行为,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全力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五是抓紧建立联合征信服务系统。把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行业服务中可依法公开的信用信息,及时纳入联合征信服务系统。积极探索形成社会化的信息采集机制,着重将个人、企业的违法违规记录采集进来,不断扩大采集渠道,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用产品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自主申报制度,鼓励和提倡各类组织机构向联合征信数据中心及时、客观地提供自身的信用信息,方便企业和个人提供自身信用状况和失信人的相关记录。加快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按照“统一规划、联合共建、互联互通”的原则,打破信用信息资源的部门垄断,支持社会征信服务机构收集和汇总信用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等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信用信息体系网络化和社会化,并确保信用信息规范、准确、完整、适时。同时,结合海东实际,加强信用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
六是大力培育信用中介机构。采取有效的市场准入管理策略,从制定政策鼓励措施、完善配套服务入手,大力发展以信用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为主要业务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推动成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业标准制定等工作,逐步实现以社会征信机构为主的市场化运作。各类企业法人、中介机构把管好自身信用、防范信用风险、诚实守信经营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从事金融、贸易、法律、审计、财税、人才等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带头恪守“公平、公正、中立、诚信”的原则,为营造海东良好的诚信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