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推进信访工作
一、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切实加强信访网络建设,地区目前已建立预防和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县乡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形成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各个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乡一级进一步充实信访工作力量,整合信访办、综治办、司法调解中心等相关方面的力量,建立统一的调解中心,形成强有力的大信访、大调解和综合治理格局。村一级也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设立信访调解委员会,由村“两委”成员主要负责,认真做好本村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推出切实可行的便民、利民措施,使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人帮助解决,基层暴露的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建立健全完备的处信、接访、督查工作程序,形成“一条龙”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时效和质量。
二、认真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在处理信访问题工作中,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设身处地的处理问题。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和政策尺度,妥善加以解决。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坚持依法解决和处理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信访群众的利益。
三、继续开展对涉法案件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领导,着力解决好企业重组改制遗留问题、库区移民安置、土地征用补偿、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重要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突破口,带动和推动当前突出信访问题的解决。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逐一梳理,逐案明确责任。对时间跨度长,案件复杂,处理难度大的案件,组织力量进行攻坚,限期处理到位。对群众理解有偏差的案件,耐心向群众解释,明辩视听,消除误解。
四、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控制赴省进京集体上访。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做到守土有责。通过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时掌握有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的苗头,提前介入,妥善处理,防患于未然。注意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避免因决策失误、对矛盾纠纷处置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矛盾激化现象的发生。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已发生的非正常上访问题。坚决按照省地要求做好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劝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