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工商部门制订扶农措施保护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黄南州工商部门制订“扶农”措施,切实保护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是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减轻农民负担,高效优质服务三农。开辟了农牧民办照服务“绿色通道”,对农牧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以及农业企业开设专门窗口,简化手续,优先受理,及时审核提供预约服务和***服。对从事个私经济的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条件具备的,当场核发营业执照。
二是把引导、支持农牧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农牧民增加收入紧密结合起来,与农村产业调整、小城镇建设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牧民树立市场经济观念,大力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闲散农牧民兴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扶持农牧区个体私营经济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的发展。引导支持农牧民承包开发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经济作物的种植业和畜、禽类的养殖业。鼓励、扶持农牧区个体私营企业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业,鼓励发展各类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购销大户和农牧民经纪人。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牧区个体私营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优化组合,把千家万户分散的种植、养殖、加工业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系起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格局。
三是对农牧区流动性小商小贩,除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以及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外的经营活动的,免工商登记,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收费;农牧民在集贸市场或者指定的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工商登记和收取各项工商管理费等。这些措施,使当地农牧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和方便,深受广大农牧民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