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法院执行局依法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近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法院执行局依法执结了一起执行人逃避四年之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7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19200元工资。
2003年3月,李生昌等7名农民工与石某达成劳务协议,由李生昌等7名农民工在石某承包的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永丰水库渠边及管理房修建工程中干活。工程完成后,石某却携带工程款悄悄溜走,未支付7名农民工的工资。
无奈,李生昌等7名农民工一纸诉状将石某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被告石某并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李生昌等7名农民工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查明被执行人石某在民和县无固定住所,长期在外逃避法院执行。今年,2月14日,民和县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举报,称被执行人石某在县城北大街一餐厅与朋友聚会。接到举报后,执行局民警立即赶往该餐厅,将石某依法拘传。经执行法官说服教育,被执行人石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将所欠7名农民工的19200元工资全部还清,使这起拖欠四年之久的执行积案终于执结。(来源:西海都市报作者: 赵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