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1月1日起实施你遭遇劳务派遣了吗
《劳动合同法》1月1日起实施。在去年年底前,媒体有关一些企业纷纷突击,把一些老员工的人事关系改为劳务派遣形式的报道多次出现。
劳务派遣的具体方法是:一些单位先把职工“扫地出门”,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他们来单位工作。
这意味着,有更多人将不再是所服务企业的员工,而只是由劳务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人员。那么,什么是劳务派遣呢?记者走访了海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有的企业用劳务派遣规避法律
律师李强说,一些用人单位热衷于使用劳务派遣工,除了用人策略上的考虑外,也有规避责任的动机:在劳务工和正式职工之间搞区别待遇,同工不同酬;当劳务工发生工伤、疾病时,一些企业往往以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与派遣机构有协议为借口,转移风险
事实上,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办法还真不少。比如,有的单位赶快成立了“孪生”单位让员工交替着与甲、乙单位签约,这样就逃避了“员工连续在一个单位工作两年可以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的规定。
工期超半年 须用正式工
去年年底,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就劳务派遣疑问答复劳动部,明确: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半年,岗位为非主营业务,岗位须为可替代性岗位。
劳务派遣的三项原则
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向劳动部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项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
-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
-所谓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
-所谓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目前,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及非公有制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现象普遍。
身为员工,谁都乐于看到企业蓬勃发展,通过努力工作找到自己的归属感,希望《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能够越来越完善,能真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者: 杨尚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