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五项管理制度增强环保执法力度
今年以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着力推行环保五项制度建设,使环境执法工作更趋规范,执法效果有了显著增强。据了解,在五项制度的推动下,全县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今年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1874.4吨、二氧化硫14159吨。经环境监测部门监测,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为2.58,较上年的3.29下降0.71,下降幅度达到21.6%,环境空气质量等级为较好;北川河水质总体呈好转趋势。
强化环保立法制度建设,今年该县出台了《大通县环境保护条例》、《大通县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以制度规范环保执法工作,开展企业环保专项行动,遏制了部分企业长期非法排污的势头。今年,全县共出动现场监督检查人员4150余人,下达整改通知59份,取缔环境违法企业5家,行政处罚23起。对照《办法》规定,完善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先后对中铝青海分公司、青海桥头铝电公司等9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进行交流,就环保问题达成共识,对环保制度的贯彻落实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实行企业环保设施因故停运报告制度,对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和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了铅封,防止企业随意开启旁路烟道挡板排污,确保了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
实行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媒体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行为进行公布,同时将企业环保措施与绿色信贷、上市核查、评先选优等活动相结合,促进企业认真落实环保政策。落实夜间、节假日领导带班巡查制,突击检查夜间、节假日企业环保措施执行情况,增加例行夜查频次,确保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