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西宁市节能减排主要指标情况
一是万元GDP能耗下降12%指标。十一五规划确定西宁市单位GDP能耗下降15%,今年,西宁市单位GDP能耗计划下降4%,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
二是污染减排指标。2010年,省政府下达给西宁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6.8万吨、化学需氧量3.45万吨。
二、西宁市节能减排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推动重点节能工程。积极组织实施工业节能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企业节水、清洁生产、新能源等项目57项,其中节能改造项目30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5项,节水项目10项,清洁生产项目1项,新能源1项。
二是做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加大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十一五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继续淘汰电解铝、铁合金、水泥、碳化硅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生产能力。做好11户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其中5户铁合金企业的12500KVA以下矿热炉 7台,产能4.42万吨; 5户水泥企业机立窑6座,产能79万吨;1户电解铝企业94KA电解槽180台,产能5万吨。
三是进一步推动减排工程,尽早发挥减排作用。目前,城南污水处理厂于正在试运行,湟源县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6月2日正式投入试运行,7月6湟源县污水处理厂遭遇洪灾被迫停运,经抢修,已于10月11日通水恢复试运行;湟中县污水处理厂6月21日投入试运行,大通县污水处理厂6月25日投入试运行。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于9月28日投入试运行。
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治理和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污水回用改造项目、西部矿业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循环利用项目已投入试运行。青海威思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关停搬迁项目属于结转项目,已完成关停。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是做好重点行业节能管理工作。围绕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省、市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加强节能目标管理;对主要产品实施单位能耗限额管理;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行业先进水平能耗对标活动,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缩小与行业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
三、今后西宁市将采取的主要措施
虽然我市围绕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积极开展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但仍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如:资金投入不足、运行机制不完善等。今后,西宁市将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目标顺利完成。
一是加大落后产能增长空间的压缩力度。对附加值底且能耗高的落后产能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关、停、并、转,遏制高耗能行业用能规模扩张的势头。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采取强有力的综合配套措施,加大对我市主导高用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使重点高耗能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有较大幅度降低,使其用能规模较前有一个较大幅度缩减,为工业乃至全社会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创造条件。
三是加快结构调整步伐。要促进轻工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行业加快发展,通过培育新兴产业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平抑高耗能行业增长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为西宁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督促大通县、湟中县污水处理厂尽快完成在线监控设备的建设安装工作。做好湟源县污水处理厂灾后恢复运行工作的***核查。督促三县建立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保障机制。督促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脱硫系统实现连续稳定运行。
五是继续深挖结构减排项目。全面落实污染减排考核制度,不断完善奖惩机制,贯彻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
六是积极营造全社会节约资源能源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多管齐下,为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提供全社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