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全面推行乡镇廉政食堂制度
为切实规范基层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轻基层财政负担,对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近日,海南州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州推行乡镇廉政食堂的意见》,分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完工验收三个阶段在全州36个乡镇全面推行和实施。《意见》明确三项任务。一是建立乡镇廉政食堂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本地区乡镇机关廉政食堂建设的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设施;二是按照七有标准,即有固定场所、有必要设施、有保障资金、有管理机构、有管理制度、有负责人员,有廉政食堂牌子,于2013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本地区各乡镇廉政食堂创建任务;三是按照定额支出、定员陪同、规范管理、突出特色、定期公开的原则,对用餐标准、陪餐人数、卫生安全、接待制度等方面制定相关规定。同时,《意见》对工作步骤、创建实施、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廉政食堂制度得到不折不扣执行落实。
(海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