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格尔木市实施十一项示范工程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
今年,按照三年强基础、六年创先进、八年成模范的三步走奋斗目标,格尔木市着力实施十一项示范工程,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
为全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格尔木市制定下发《率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按照三步走的奋斗目标,着力实施民主法治示范工程,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公平,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实施藏区思想教育引导示范工程,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实施民族宗教和谐关系示范工程,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进城乡民族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进和谐寺院建设,促进各族各界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实施基层基础工作示范工程,培育一批遇事能干、德才兼备的基层队伍,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基层阵地,形成一批根植群众、具有特色的服务品牌,打牢基层组织基础和民心基础。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工程,加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构建相对完善、特色鲜明的循环经济主导产业体系,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和结构升级。实施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工程,实现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政策保障、社会管理一体化发展,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走在全省前列。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和生态文明乡村创建,力争2020年生态示范文明乡镇达到50%,生态示范文明村达到30%。实施改善保障民生示范工程,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施惠民工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成西部地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较高的地区之一。实施文化引领示范工程,重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体育竞技提升工程,实现各民族文化交融和共同繁荣。实施干部队伍建设示范工程,创建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奋发有为、勇于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格尔木市坚持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协调配合机制、共创共建机制、评选表彰机制、宣传引导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市、城区、乡镇三级联动,积极适应先进区创建活动新形势新需要,进一步总结、借鉴市内外成功经验,形成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海西州委、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