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互助创建放心农资店
互助土族自治县有农资经营店175个,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该县以创建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为抓手,认真落实各项护农措施。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216号令,互助县从2009年开始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甲拌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农业执法部门对凡进入该县的农资产品实行源头申报备案制度,特别是农药产品进货须经农业部门查证其合法性后准许入市销售。对不合法农资产品下达《农资市场日常检查监管台账》,责令限期运出市场。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互助县通过送法下乡、科技三下乡、物资交流会、法制宣传日、315活动等平台,组织执法人员进村入户,深入到田间地头,采取各种群众需要的方式,举办农资营销人员法制培训班和农民法制培训班,结合案件以案说法,解答群众法律政策咨询,热情接待投诉群众。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有效普及和传播了农业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
为规范农资经营,县农业部门在合理布局农资经营网点和农药经营许可的基础上创建放心店,净化农资市场,规范经营行为,建立诚信承诺责任制度。互助县在全县农资行业推出以守法、自律、诚信为服务宗旨的农资行业从业理念,通过签订农资诚信经营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关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制度,颁发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引导农资企业强化自律。
同时,通过健全产品经营档案,确立相应责任和可追溯渠道。全县3个主要的农资龙头企业对下设的连锁店实行统一产品进货、统一产品配送、同一区域销售价格,农资经营单位购进农资产品实行有关证件索取备案制度,通过索证,健全了产品质量档案,增强了农资产销各方对农资产品质量的责任感,为确立相应责任可追溯制度和规范经营行为打下了基础,也为执法部门的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依据。
该县还定期不定期对各农资经营店进行巡回执法检查,联合工商、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对流动商贩和无证经营户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铵、氧乐果等高度高残留农药的销售使用,铲除假劣及禁用限用农药滋生的土壤。
放心店的创建,规范了经营行为,提高了诚信意识,净化了农资市场,维护了农民利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