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全面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4月2日,全省困难群众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张光荣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由于历史与自然等原因,我省广大农村危房数量多有的甚至严重威胁到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十分关心,省委、省政府多次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是贯彻落实党的***、切实改善民生、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饱含对贫困群众的深厚感情,把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领导好,组织好,实施好。
会议确定,要抓紧做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年内各级财政补助2.88亿元,全面组织完成1.5万户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任务,今年10月31日前必须全面完工。会议明确要求全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以县为单位编制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税费减免、配套建设等方面出台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帮助农户加快危房改造进度。坚持农民自筹自建为主、政府扶助为辅的原则,加大危房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群众进行危房改造;安排农房改造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改造危房;有效整合政府补助资金、残疾人住房补助资金、灾后重建资金、扶贫建房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等,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房屋建得起,群众住得下,资金不浪费。
会议强调,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一是严格把好危房改造对象审核关。切实做好“三榜公示 三级审核”,做好危房改造对象的核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群众认可,困难农户真正受益。二是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全面加强建设质量监督检查,落实质量责任人,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三是严格把好资金使用关。对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按补助标准和工程进度进行拨付,防止挪用、挤占、流失、浪费专项资金。省政府对各地实行资金奖补到度,同时要坚决查处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州(地、市)、县(市、区、行委)政府主要领导和财政、民政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