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就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
2月27日,省政府召开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省委宣传部、体育局、建设厅、发改委、公安、财政、旅游、林业、环保、工商、地税、农牧、文化、国土、交通等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副省长、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吉狄马加出席会议并作***。省政府副秘书长、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宁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副秘书长、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局长、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胜德关于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工作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
成立一年多的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四统一”的目标任务,按照“一年树形象、三年见规模、五年成品牌”的工作要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在理顺景区体制、整合资源、市场环境整治、景区规划建设、旅游宣传营销、企业规范运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局良好,使青海湖景区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形象得到有力提升,为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年见规模,五年成品牌”的近中期发展目标,为建设“高原旅游名省”探索出一条重点景区体制改革和建设发展的成功之路,景区发展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会议要求,当前,围绕青海湖景区资源整合、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事宜,省旅游、发改、财政、建设、交通、环保、林业等相关方面,要加强协同配合,加大对全省旅游发展龙头景区的支持力度,切实发挥优势资源的优势带动效应,推进“高原旅游名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发改和财政部门,将进一步理顺财政体制,加大项目倾斜力度,积极为踏上新体制运行轨道、开局困难较大的青海湖景区注入发展动能,以推动景区又快又好发展。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青海湖的生态地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生态立省”战略,走“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路子。努力打造王牌景区旅游品牌,省发改、财政、建设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对青海湖景区项目的支持工作,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青海湖景区更多的关注、更大的支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开展景区建设项目,要在政府适当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完善旅游投融资机制,以项目为载体,调动有社会责任感、有经济实力的各类投资主体投入景区发展,促进资本与资源的最佳结合。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销,创新宣传营销手段,主动开展区域合作,扩大景区的知名度和客源市场,提升景区形象。要逐步健全旅游设施,丰富游览内容和游览项目,提升服务设施档次和服务水平。努力提升旅游企业自身形象,完善自身管理体制,造就一支熟悉市场经营、作风过硬、工作能力强的高素质员工队伍。
在景区建设中,要切实加强规划设计工作。认真执行《青海湖景区旅游整体策划》和控制性详规,维护总体策划和详规的严肃性,确保青海湖景区各项规划、设计和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环湖地区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环湖地区小城镇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在城镇规划中融入旅游品位,在城镇经营中贯穿旅游理念。继续强化景区环境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的旅游市场秩序。正确处理景区发展与造福当地群众的关系,按照“景乡共建”、建设青海湖南岸“牧民新村”的工作思路,把发展旅游与改善民生同步推进、同步提高,把景区利益、地方利益、群众利益统一起来,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确保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