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总结检查的通知
青海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依法办发〔2009〕1号
青海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实施纲要》情况总结检查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近日,***法制办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进行总结检查的通知》(国法〔2008〕91号)及其补充通知(国法〔2008〕105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贯彻落实《纲要》五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和检查,研究解决贯彻实施《纲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部署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的思路和措施。为做好我省总结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检查的内容
按照国法〔2008〕91号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总结和检查。
(一)《纲要》确定的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等情况。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工作情况。重点是制定落实《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情况;五年规划,年度安排,定期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等情况。
(三)贯彻落实《纲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四)贯彻落实《***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的情况。
二、时间安排
各地、各部门要抓紧组织实施总结检查工作,总结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贯彻落实《纲要》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填写本通知所附的统计表(统计表地址:http//www.qhfzb.gov.cn)。各州(地、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应于,将报告及三个***统计表纸质文本报送并发电子邮件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在汇总总结检查情况的基础上,向***法制办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对这次总结和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总结和检查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一)总结检查工作要全面,各州(地、市)政府不仅要报告本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而且要将本地所属县(市、区、行委)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省政府法制办。
(二)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具体组织本系统的总结和检查工作。
(三)总结检查的结果要真实,查找的问题要准确客观,提出的贯彻规划要切实可行。在总结和检查工作中,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编造数据、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要坚决纠正。
省政府法制办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总结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电话:省政府法制办法制监督处 0971-8252070;0971-8252073
电子邮箱:qhsfzb200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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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表一
2、统计表二
3、统计表三
二00九年一月十九日
(发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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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表一
2、统计表二
3、统计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