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严查细究现场核实追回多支付工程款上百万元
近期,我厅派出审计组对海晏县和刚察县2009年—2010年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对两县农牧局实施的2009年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围栏工程审计中,通过对作业设计审查发现网围栏小立柱技术标准要求与投资额标准不一致,技术标准小立柱间隔为14米,而投资额概算小立柱间隔为10米(每根单价为20元),发现该问题后,审计组进一步深入到项目实施乡镇进行现场核查。两县实施退牧还草围栏工程共有8个乡镇,审计人员克服海拔高、地势偏远、道路难行等种种困难到7个乡镇进行现场丈量计算,发现施工企业按照间隔14米进行了施工,导致海晏县在该项工程实施中比作业设计少用小立柱44357根(按作业设计投资额概算应设置小立柱155250根,而实际使用小立柱110893根),多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887140元;导致刚察县在该项工程实施中比作业设计少用小立柱26391根(按作业设计投资额概算应设置小立柱92370根,而实际使用小立柱65979根),导致多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527820元,两县合计多支付工程款1414960元。
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组对业主、作业设计编制单位、监理等单位提出处理处罚意见。被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及时从质保金中追回多支付工程款,避免了上百万元国家资金的损失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