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加强国庆期间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为确保国庆期间的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省环境保护厅多措并举,认真安排部署国庆前后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充分认识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二是积极防范风险,强化监测预警。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隐患排查,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大环境监测频次,充分发挥大气、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作用,及时掌握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对已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及时汇总、分析数据,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查找原因并及时报告,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
三是加大企业巡查,维护环境安全。加大节假日期间的企业巡查力度,采取明查与暗访、白天与夜间、正常工作日与节假日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及污染物偷排等现象的发生。对发现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擅自停止运行、偷排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按照环境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应急值守,国庆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人员、物资、车辆、仪器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五是完善企业预案,提高应急能力。督促和帮助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补充完善应急措施和应急手段,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全面提高企业的应急能力。
六是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应急联动。加强与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卫生、水利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共同做好应对工作,防止和减少次生环境的危害。
七是落实信息报告,杜绝迟报瞒报。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核实,妥善应对。按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
八是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发布信息。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关注和分析,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