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我省首次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记者9月27日从省审计厅了解到,省审计厅组织实施的格尔木市委原书记、市政府原市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于近日顺利结束。这是我省首次开展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标志着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新的领域迈进。
推行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是***、***于2010年12月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提出的新要求,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定》精神,省审计厅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对格尔木市委原书记、市政府原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研究制定审计方案,准确把握审计内容,针对当地实际和党委、政府的职能特点,采取了6月底统一进点、统一方案、一个审计小组、两个审计报告的审计模式,准确界定领导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通过同步审计,揭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全面、有效履行经济责任,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行政行为规范化,推动地区经济科学发展。在审计过程中,明确重点,对党委领导以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对任期内完成的各项指标和社会指标、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等进行审计;对政府领导则重点审计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贯彻执行国家经济宏观政策、制定本地区战略目标配套政策、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取得的成绩以及个人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这项审计工作,是我省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的有益探索。(作者: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