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海省全面完成各州地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8月18日至2011年9月2日,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省卫生厅等六厅局组成联合检查评估组对各州、地、市人民政府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检查评估分三组进行,分别由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存和局长、张晓峰副局长、魏富财副局长带队,赴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果洛州和黄南州开展检查评估工作。检查评估遵循“实事求是、标准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青海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评估考核。
检查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了各地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检查评估组深入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现场查看医疗机构制剂生产、药房管理、合理用药、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了解监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虚心听取管理相对人,药品使用单位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监管部门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评估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检查评估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和工作总结,并提交了自查自评工作报告。通过检查,评估组认为各州、地、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精心组织、深入宣传,加大药械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特别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强化监管能力方面成效显著,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地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积极探索监管新思路、新方法,形成了一些好的方法和经验,为建立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并取得了成效显著,如西宁市政府在对食品药品强化监管能力方面,强化技术监督机构建设;海南州在扎实推进药品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联系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对口帮扶关系,为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奠定了坚定基础,在促进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方面;海北州、黄南州在促进藏医药制剂发展方面;果洛州在推进“两网建设”方面;海西州在促进枸杞医药产业发展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方面。
近期,青海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各州、地、市检查评估结果进行评定,并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