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海南州交通局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再动员
9月20日下午,海南州交通局组织召开了各县交通局局长、副局长、路政所所长、养护队队长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州交通局副局长刘建新同志结合各县“建管养”工作进展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对新建项目提出了四个不予验收:私自调整计划、超计划实施的项目不予验收,村道硬化路肩未按要求填筑的不予验收,配套桥梁桥头引道未按设计实施的不予验收,通村砂路路面厚度不符合设计的不予验收;续建项目的交(竣)工验收要百分之百的完成任务。二是以迎国检为契机,继续抓好公路养护工作。各县公路养护费地方配套资金已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保证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尽快完成水毁抢修保通工作;要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到有路必养。三是继续加大路政管理工作力度。各县路政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都趋于正规,要在“比、学、干、帮”上营造浓厚的氛围,做到“有路必管”,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交通保障。四是抓紧完成201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筛选、上报工作。在项目的筛选、上报工作上要突出重点,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最急需,领导最关心的项目报上来。五是做好农民工工资的相关保障和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其他部门、单位的沟通与配合,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形成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六是抓好电子数据更新工作。要配备专人,配备专用电脑,实行动态化管理,为今后的项目储备,调整养护费补助标准提供依据。七是认真准备,迎接全省农村公路建管养大检查;八是广泛宣传《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要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全面负责宣贯工作,做到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影、报刊上有文、网络上有信息、公路上有标语,大力营造依法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九是高度重视行风评议工作。十是严格执行农村公路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坚决处理和处罚不合格的监理、施工单位,净化海南州交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