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部署监督检查力促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落到实处
(王娜、仝连茂)为确保全市“三个公开、三个清单”(“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执法公开”和“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落到实处,日前,市纪委印发了《“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指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重点监督牵头部门履行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牵头主抓职责情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推进“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主责情况,相关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系统指导和推动情况。
《方案》强调,监督检查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做到覆盖所有牵头单位、县(市、区)政府和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责任单位。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以及调阅有关会议记录、财务账册、审批案卷等资料,协调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随机检查等形式,检验工作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年底前,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积极运用签字背书、会议质询、电视问政等措施,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方案》要求,一要督促问题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列表督办,明确时限,全程***,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分析研究,认真梳理共性和个性问题,通过基层问题反观牵头和主责部门履职情况,充分运用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主抓和主责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完善相关制度。二要公开通报曝光,市、县两级要认真总结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呈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检查结果,要进行公开通报。三要列入考核内容,把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情况列入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四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由市纪委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要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推进工作不力和违规审批、不按规定公开、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问责相关领导及主抓、主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