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大城县行政复议证据交换规则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30日发表  

大城县行政复议证据交换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客观、公正、及时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廊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程序规定》,结合我县行政复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行政复议案件证据是指当事人在案件审理时提交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第三条 行政复议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能够证明案件的客观事实。

    第四条 行政复议案件的当事人或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在举证期限内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制机构”)提供证据。

    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提供证据或者拒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对于当事人或第三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法制机构不再接收,审理时也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第二章  期  限

    第五条 被申请人或第三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或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举证。

    第六条 法制机构组织审前证据交换的,最迟应于审理前7日通知当事人及第三人。

    第七条 当事人或第三人提出审前证据交换申请的,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法制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决定是否组织审前证据交换,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及第三人。

    第八条 当事人或第三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制机构提出延期举证申请。法制机构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当事人顺延或另行指定举证期限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顺延或另行指定的举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日。

    延期举证或另行指定的举证期限从准予延期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证据交换

    第九条 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复议案件,法制机构在审理前可指令当事人或第三人将其提供的所有证据进行交换,也可根据当事人或第三人的申请进行审前证据交换。

    第十条 审前交换证据原则上采用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场交换的方式。对案情简单、证据单一的案件,可以采取送达的方式进行证据交换。

    第十一条 审前交换证据由法制机构有关负责同志主持,到场的当事人各方按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顺序依次对相互交换的证据进行核对和签收,并记入证据交换笔录。

    在交换证据时,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审理时可不再对此证据进行质证;对有异议的证据,按所要证明的法律事实分类记入证据交换笔录,并详细载明异议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证据交换笔录应经当事人签字认可。

    第十二条 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要求提交反驳证据的,法制机构不再组织审前证据交换,可在听证审理时一并出示。

    第十三条 当事人或第三人虽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制机构提交了证据,但未按照交换证据通知书规定日期前往参加审前证据交换的,主持证据交换的工作人员应将缺席方提交的证据送达给到场一方当事人。

    第十四条 因交换证据延误审理日期的,法制机构应重新安排审理时间,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及第三人。

    第十五条 证据交换前或证据交换期间,当事人及第三人可自行和解或要求法制机构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不继续进行证据交换。在证据交换完毕时,法制机构应主持当事人及第三人进行调解。

    第十六条 下列证据为新的证据:

    (一)当事人及第三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当事人及第三人经法制机构准许延期举证,但确因客观原因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三)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延长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提供新的证据,应当在审理前或者审理时提出。

    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法制机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提出反驳证据。

    第十七条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法制机构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第四章  证据种类与举证要求

    第十八条  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十九条 当事人向法制机构提供书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

    (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记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四)被申请人提供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法规、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当事人向法制机构提供物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原物。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

    (二)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提供其中的一部分。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向法制机构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向法制机构提供证人证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有证人的签名及指印,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或捺指印等方式证明;

   (三)注明出具日期;

   (四)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第二十三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根据当事人申请,法制机构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必要时,法制机构也可以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

    第二十四条 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被申请人向法制机构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第二十六条 被申请人向法制机构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向法制机构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具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的证明手续。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向法制机构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或者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第二十九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当事人仍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法制机构并进行说明,由法制机构审查确认,但不进行审前证据交换。需要在审理时出示的,不得公开出示或公开质证。

    第三十条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

    第三十一条 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法制机构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听证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区委副书记吴裕中同志率队到笋岗街道笋西社区调研
  2. 社区食品安全民生微实事盐田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活动走进盐田街道东海社区工作站
  3. 昔日市容黑点今成消费乐园
  4. 罗湖深入部署推进查违拆违工作
  5.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找当事人公告(珠香市监公告字〔2021〕12号)
  6. 珠海市香洲区市容环境管理中心团体意外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7.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罗湖区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8. 罗湖区残联开展线上居家康复课程启动仪式
  9. 东晓街道三级联动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
  10. 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奏响梅华冬防好声音
  11. 新围社区开展党代表进社区暨两学一做主题活动
  12. 盐田街道安监科上周工作重点及本周工作要点
  13. 湾仔街道组织观看永远是春天生死牛玉儒群众路线教育影片
  14. 之乎者也诵出和谐 我市首期亲子共读公益大讲堂结业
  15. 南屏镇领导到基层上党课
  16. 罗湖区副区长文忠走访慰问优抚对象代表
  17.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深圳市罗湖区采购商报名需要注意什么
  18. 市建设局香洲区共同举行物业管理论坛
  19. 区长张宜生同志到拱北街道办调研
  20.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21. 香洲区召开法律援助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座谈会
  22. 7月1日铁路调图深圳四个火车站新增车次调整停靠站
  23. 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华平社区开展晒家风晒幸福活动
  24. 大学生志愿者到南香社区开展健康服务活动
  25. 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森林防火高位水池建设及维修工程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6. 深セン3月27日の新規感染者が7人に新型コロナ
  27. 宝安区沙井街道召开食品安全管理大家谈人大代表议事会
  28. 张强副市长到我区调研指导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
  29. 贺海涛区长率队调研辖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
  30. 省检查组高度评价香洲区厂务公开工作
  31. 一堂生动的党课(图)
  32.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考察组一行到南屏镇华发社区参观交流
  33. 山场社区开展漂爸漂妈朵朵君子红浓浓端午情活动
  34. 前山街道举办创先争优企业党员读书思廉活动
  35. 东门工会召开工会重点工作推进会议
  36. 我区召开2011年度党政领导环保实绩考核工作会议
  37. 民营企业借鉴ISO9000实行厂务公开见成效
  38. 罗湖部署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工作
  39.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航城星座公馆项目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40. 翠香街道党工委委员杨天林到康宁社区指导创文工作
  41. 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42. 市市场监管局星期三查餐厅行动走进龙华区壹方天地79号渔船餐厅
  43. 区政协委员视察人民南改造工程
  44. 区总工会传达学习广东省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
  45. 盐田街道盐田社区工作站开展反电信网络防诈骗宣传活动
  46. 深圳市盐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7. 区金融服务中心参加尼尔生动力驿站项目合伙人见面会
  48. 盐田区讲习团为区经促局党支部送上精彩党课
  49. 莲塘街道总工会举行职工素质系列公益讲座
  50. 香洲区创文办召开创文迎检动员会议
  51. 东湖街道学习贯彻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
  52. 罗湖赛篮球区长当球迷倪泽望表示要感谢志愿者
  53. 2019年盐田区教育局部门预算报告
  54. 莲塘街道坳下社区举办迎新春联欢会
  55. 4월14일선전시신규감염사례8건추가
  56. 我区充分准备 严阵以待 全力防御超强台风鲇鱼
  57. 翠竹街道木头龙社区青少年迎新春年画制作体验坊
  58. 国庆中秋送温暖 警民团结一家亲——记国庆中秋前夕狮山街道亲切慰问民警
  59. 区九届人大代表选举第35选区开展代表增选工作
  60. 2018年盐田区住建局部门预算报告
  61. 湾仔街道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理数据库
  62. 香洲老干部工作动态第6期
  63. 9月14日今夜起偏东风加大
  64. 6月24日降雨趋于结束27日起天气炎热到酷热
  65. 4月4日6日M207大巴增加停靠大鹏湾华侨墓园站
  66. 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
  67. 香洲区每日快检结果公示(9月7日)
  68. 翠竹街道三好一满意学习贯彻落实***
  69.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医疗保障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70. 预防为主 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狮山街道组织召开辖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会议
  71. 罗湖口岸召开迎大运奋战200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72. 区安监局举办危化品企业安全培训班
  73. 宝安篇保障师生用餐安全燕罗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
  74. 张宜生区长到湾仔街道调研
  75. 2020年度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
  76. 香洲区食药监局举办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培训班
  77. 拱北街道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文艺晚会
  78. 湾仔街道机关党员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
  79. 翠湖社区党组织开展新春慰问活动
  80.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开展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81. 香洲区食药监局举办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培训班
  82. 湾仔街道召开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动员大会
  83.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郑瑞光同志到东门街道城东社区调研固本强基建设工作
  84. 笋岗社创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发布暨社会组织注册指导交流会
  85.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单位的通知
  86. 南村社区综合党委开展中秋走访慰问活动
  87. 关于举办2011年度重点纳税企业表彰暨答谢会的通知
  88. 红旗社区开展健康睡眠益智护脑为主题的世界睡眠日宣传活动
  89. 前山街道社区动态简讯3则
  90. 莲塘街道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91. 香湾街道海虹社区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92.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程步一同志赴罗湖区桂园街道调研疫情防控工作
  93. 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清水河街道召开2020年城管和物管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
  94. 11月23日24日深圳地铁4号线进行运营调整
  95. 桂园街道鹿丹村举办第八届社区邻里节欢喜闹元宵
  96. 罗湖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97. 4月9日未来三天天气趋势预报
  98. 区委副书记吴裕中主持召开罗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四率管理情况汇报会
  99. 香洲区检察院与电视台联合制作访谈节目
  100. 嘉南社区党总支部圆满换届创罗湖双直选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