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武邑县三项措施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酉凌燕)为进一步夯实责任、正风肃纪,近来,衡水市武邑县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为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武邑县提出各级党委及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担当、以上率下,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责任担当意识,并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不搞一团和气、不搞原则交易。在查办案件时,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同时,各级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秉公执纪,真正把中央、省、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武邑县建立健全了“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完善了“两个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加强对“两个责任”有关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的职责、制度、措施,确保严格贯彻执行。该县还着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武邑县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健全了责任考核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和量纪幅度。他们通过建立“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腐败案件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查处案件本身问题,又查处监督监管不力问题。同时,对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领导不力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且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采取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警示训诫等方式予以责任追究;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