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
201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做好全省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在全县创造性地开展“清化收”活动,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县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2018年度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改革整县推进试点县。
连日来,潘庄镇包村干部和桃林营村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清化收”领导小组,对该村资产资源逐一进行清点、登记造册,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儿”。完成村集体清产核资后,该村着手按照合同情况逐户清收陈欠的各项承包金。“在县里安排布置了‘清化收’工作后,村里首先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会上一致同意党员村民代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上缴。同时,还通过村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村民思想认识,让村民自觉支持这项工作。对于不愿意上缴的‘钉子户’,村‘两委’班子成员每天走访三至四次。”桃林营村党支部书记武括说。村民代表李翠香主动缴纳9年的机动地承包金近2万元,村民陈宝田上缴2002—2003年两年的机动地承包金700多元……全村共盘点资产数额81.9万元,清理出经营性资源面积1420亩,清理债权70万元,债务23万元,不仅增加了集体收入、化解了村民内部矛盾,也理顺了干群关系,为村集体更好地开展下步工作打开了局面。
化解债务、收缴债权,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桃林营村的做法是我县全面开展“清化收”活动的一个缩影。“清化收”活动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主要是通过清资产、清资源、清合同对村集体开展清产核资;通过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化解不良债务,收缴长期拖欠的村集体资源承包费等一系列的“化收”活动,增加村集体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良好经济基础。
为做好“清化收”工作,县委、县政府科学谋划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组织相关部门到哈尔滨方正县考察学习,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多方征求意见,起草下发《卢龙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卢龙县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化收”活动的实施方案》《卢龙县“三清三化三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利用4月—7月三个月时间,在各乡镇、开发区选取50%以上集体资产较大的重点村作为试点,全面开展“清化收”百日攻坚行动,并总结经验教训,在全县铺开,目前已完成全县548个行政村的清产核资,清理出经营性资产1216.2万元,资源面积29.6万亩,核查出新增资源面积20686亩,清理规范承包合同12220份。
建立了“一榜、一册、一信”的“三个一”宣传平台,“一榜”即:每村设置公示榜;“一册”即:印发工作指导手册,确保从事此项工作的镇、村干部人手一本;“一信”即:印发致全县广大农民每户一封信,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宣传,抓好动员培训,邀请黑龙江省方正县农经总站站长对我县的乡镇主管领导、农经业务骨干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村干部进行了首轮培训;组织乡镇主管领导、农经业务骨干和重点村干部190多人集中召开全县业务培训大会4次,分别到各乡镇、开发区组织业务培训65场次,编发各乡镇、村《卢龙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和《卢龙县农村工作会文件汇编》2800余册,确保“清化收”工作顺利进行。
结合工作进展及时下发工作提示12期,主要领导及包乡镇县领导逐阶段深入到乡镇、村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相关科室专业人员逐乡镇、重点村现场开展业务指导230多场次。专门召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调度会,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不能按规定要求时间完成成员身份认定、组织“三会”等活动的村、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彻底的乡镇村限期整改,确保清化收工作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全县化解矛盾纠纷196起,化解债务508.05万元,收缴债权2717.5万元,548个村庄都实现了有集体收入,完全消灭了集体收入空白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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