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为全面排查、分析、整治化工(医药)企业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自即日起至10月底止,我市在所有化工医药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重点是A类企业,涉及液氯、液氨等吸入性有毒气体的企业,涉及硝酸铵、硝化纤维素等易爆物品的企业,涉及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液氧等液化气体的企业,分企业、市县安监部门三个层面推进。
在企业层面上,重点对包括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距离、罐区管理、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重大危险源、合法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等八方面23项重点内容,逐条对照,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在县级安监局层面上,按照《危化企业专家排查隐患报告》中的检查清单(82条),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对标检查、重点检查内容的实施情况;合法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停产注销企业的盲点盲区;落实《邯郸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和《邯郸市深入开展涉及液化气体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排查整治的方案》。检查期间,对辖区内A类企业、涉及各种液化气体和易爆物品企业至少执法检查一次,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对其他企业要普遍检查一次。强化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突出对停产注销企业的盲点盲区的排查,对已经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长期停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闲置的厂房、装置、储罐,认真开展合法性检查,做到不落一家企业、不落一间厂房、不落一套设备、不落一个罐体。
在市安监局层面上,组织专家对市属以上对口监管企业及全市A、B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进行一次专家体检式检查。同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推进市安委办确定的10个方面40项具体工作情况及县(市、区)落实大检查工作推进情况等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要求做到全体动员、全员参与、全面检查,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进行系统性、深入性排查,不仅要发现隐患和问题,更要分析问题根源,从管理上求突破,从本质安全上提升水平。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做到限期整改一批、严厉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暂扣吊销一批、关闭取缔一批,警示、触动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