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一级预警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30日发表
根据省APEC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指挥部紧急通知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发布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11月4日10: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应急预案中除幼儿园、中小学停课之外的所有减排措施),终止一级应急响应另行通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8 01:36: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