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便民整改措施情况汇报
自2014年2月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我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认真实践,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目标,从多方面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窗口建设,增加便民措施
司法局窗口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统一上墙,并对便民措施进行了整改: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我局实施以下便民服务措施:
一是法律援助中的审查受理期限依据相关规定,由原来的7天改为5天。
二是公证:1、周一至周五,随时办理,节假日如有预约保证公证员上岗。
义务为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服务热情周到。
微笑服务,实行首接责任制,不互相推诿,扯皮。
在当事人提供齐全材料的情况下,保证当事人在受理当天内领取公证书。
保证办证质量,对发现已做出的公证书确实有错误,按照法律程序及时予以改正。
对病危人员、行动不便的老人以及残障人员等需***服务的当事人,公证员***办理。
对高龄老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人群实行优先服务。
二、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
强化制度规范,把队伍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加强对机关事务的管理,提高机关管理效能。一是制定严格的会议审批制度,减少会议数量;二是建立上下班考勤制度,完善了全体干警请销假管理规定;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全系统树立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的工作新风。
三、强化组织学习,形成常态机制
我局针对性地制订长期、详细的学习计划,切实加强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要努力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在学习中,做到有目的,有方向,学会思考和运用。具体要落实好“五个防止五个强化”:一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强化忧患意识;二是防止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三是防止安于现状心理,强化开拓创新意识;四是防止“无过便是功”的旧思维,强化“无功就是过”的新观念;五是防止急功近利的行为,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的意识。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