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交通参与者朋友们:
大家好!
为有效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我县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这次行动的整治重点:一是非机动车、行人(以县城区主要路口和秩序较乱、事故多发的路段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人行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机动车(以整治酒驾、醉驾为重点,并从县城区向乡镇和乡村公路延伸,载客汽车向载货汽车、摩托车延伸,同时加大对城区道路上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占用机动车道逆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美丽的文安是我们共同的家,创造安全、礼让、文明的交通环境需要您的支持和参与。在此,文安交警希望您做到以下几点:
一、行人在通过机动车道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不得乱穿乱行;不要闯红灯,不要攀越隔离护栏,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谅解宽容、文明礼让;
二、驾驶非机动车时,一定要按规定信号通行、要按规定车道分道行驶、不要越线停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转弯前要减速慢行,要自觉向后了望并伸手示意,千万不要突然拐弯;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横过机动车道时一定要下车推行,不要在饮酒后骑车尤其是骑电动车;
三、积极参与文明交通的监督、疏导活动,宣传交通文明礼让,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维护交通秩序;
四、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并自觉做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朋友们,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环境的畅通和安全,是我们每个文安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支持配合交警的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