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县高压落实APEC会议期间禁烧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APEC会议期间禁烧工作,持续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为APEC会议的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大气环境保障。日前,邯郸县组织召开了 APEC会议期间禁烧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APEC会议期间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APEC会议召开期间,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严 禁烧山、烧荒等。同时,全面性、持续性、常态性做好今年的禁烧工作。动员各级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焚烧现象。一是要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 园区是禁烧工作的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焚烧现象。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县8个督导组要依据《县禁烧工作实 施意见》的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实行县直部门分包乡镇和村庄禁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配合乡镇、街道、园区和村庄做好禁 烧工作。二是要强化监管。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管领导要全力以赴,真抓实干。要落实逐级分包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 责任制,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严防死守,无缝隙监管,确保不发生焚烧现象。县督导组要每天深入所包乡镇、街道、园区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 焚烧现象,做到快处罚、快曝光、快通报。三是要严格追责。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焚烧秸秆、垃 圾、树叶、杂草以及烧山、烧荒的,给予行政处罚;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立案查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纪检监 察部门要严格监察,加强问责,对于会议期间,每发现一把火,从严查处、从重处罚,并对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责任人严格问责。对 连续被通报或存在大面积焚烧现象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