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3条重点河流实施环保河长制
全市13条重点河流将实行环保“河长制”管理制度,由市政府负责人担任“河长”,各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任“河段长”,以加速河流污染治理,保持河流良好的生态环境。
“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时期内保持良好生态环境。此次实施“河长制”管理制度的13条河流分别是:北排河、沧浪渠、黑龙港河、南排河、南运河、任文干渠、宣惠河、漳卫新河、子牙河、子牙新河、廖家洼河、石碑河和青静黄排水渠及其相连通的河渠。
按照实施方案,“河长”将做好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形成“一河一档”;研究制定水资源治理措施和方案,形成“一河一策”;监督指导相关“河段长”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实施转型升级,加速推进河道治理等工作。“河段长”将根据“一河一策”的治理方案和明确的任务目标,组织开展好区域内河段、沟渠的水环境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取得实效。